编辑手记

我们所说的“照明设计”,包含创意设计和技术设计,他俩曾经是轻微敌对的。有位师妹曾说过:一群“臭画画的”和另一群“臭画图的”相互瞧不起,呵呵。现在的情况如何呢?且看徐工分解。


照明设计师,给建筑加光添彩,是建筑的“晚装化妆师”。有的姑娘天生丽质,稍给淡妆即可出众脱俗。有的丫头歪瓜裂枣,浓妆涂抹也能登台亮相。


现在有个姑娘来找你化新娘妆,她说“俺可喜欢王菲了,就按烟熏、晒伤那种妆来画!”


图:你真的可以给她画成这样去婚宴么?


既然“领导”说了要烟熏,你也不能违背哈,但可以灵活执行嘛!如果这样画,是不是好一些?


图:同样是烟熏妆,这样画,去婚宴应该没问题了哈。


有些化妆师喜欢“与众不同的出彩”,抓来一个丫头就“滥创意”一把,RGB全彩混色给她抹上!


图:滥创意 = 没创意。


同样,不要以为你是“设计师”就可以随便给客户去“创意”~


咱们再来看两个栗子:


1、媒体立面,说实话,他的创意和照明设计几乎没有几毛钱关系,本质是播放内容的创意,照明只是负责把建筑铺满RGB灯具就好。


真正的设计师是幕后“视频导演”,所以我说过“里昂灯光节 = 里昂电影节”,呵呵~


图:纯创意 = 没创意。


2、另一个极端,建筑物上哪里能装灯,都给他装满,用精准的技术去计算灯具安装的瓦数、光束、投射……建筑在白天是啥样,晚上还是啥样~


图:纯技术 = 没创意。


化妆师只是给姑娘加光添彩,并不是这位姑娘的生命缔造者,也不是她的形象总顾问。同样,我们会问这个问题。


建筑的生命,应该属于谁?


毫无疑问,建筑的生命缔造者,是建筑师、空间设计师,他们在设计时,就已经给建筑和空间确定了基本的的“模样”。


我们照明设计师,应该倾听建筑师的观点和想法,尊重、发扬原设计,令建筑的特征在夜间更加凸显,建筑的缺陷在夜间得到隐藏。而不是随意给建筑加上胡滥的新奇特“创意观点”。


技术辅助创意;最终完美实施


举个栗子:


图:广州的一个建筑,夜间看是一艘金色的帆船在大海中扬帆破浪。有人称赞:“这个灯光创意还不错!”


真的是照明设计师的创意么?请看白天的建筑:


图:“扬帆破浪”概念,其实是建筑师的创意。


当然,灯光设计师也不是啥都没做。他在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利用了技术手段去加强原设计意图。


夜间灯光效果的二次创意包括:


1、利用灯光的金色和蓝色,加强了白天看得不是很清楚的帆船效果;


2、蓝色海洋部分横向波动,这是白天无法实现的效果。


不排除也有些建筑师会说“我没啥观点,你是灯光师,交给你了!”,我只能说:“这姑娘不是您亲生的吧?是‘克隆’来的吧?”呵呵~ 你应该懂我在说啥,那些千篇一律的“蛋糕蜡烛”、“欧式风格”、“官帽屋顶”……不正是克隆来的么?他自己就没做设计,你还费心思给他“设计”个啥哦!省省吧~


创意需要技术来支撑


最后,举个栗子,这是广州W酒店外墙:


图:建筑师已确定创意概念:照亮每一片伸出来的“风帆”状玻璃。


建筑师原先的图纸是在幕墙纵向安装线型洗墙灯,照亮玻璃。


图:风帆玻璃处横剖面示意图。


徐工接手技术顾问工作后,拿到这个图一看,发现:有问题!赶紧提出我的担忧。建筑师和业主都很重视,安排做了1:1的样板房,做实验!


图:从这边看过去,效果还行哦~


但是,换个位置,到线型灯这边来看:


图:看到那一颗颗刺眼的灯珠了没?直射眩光加反射眩光……对面那栋楼的居民会投诉的L。要知道,这可是豪宅区啊!


在这个条件下,建筑师一开始还是不想改方案,试过了各种遮挡、各种配光,最后都是不行。怎么办呢?还是按徐工的建议做吧。


图:玻璃顶端盖板内藏灯条,光线直接照进玻璃。最终,建筑师认可这个效果。


咱也不能只是简单完成任务啊,说好的“二次创意”呢?W酒店在全球各分店都有个巨大的“W”字样。好吧,咱送你一个最大的,20层楼高!呵呵~


图:额外附送的创意——巨型“W”字样。


图:最终效果符合建筑师创意。而且,从室外、室内看玻璃,都没有眩光(轻度绿色只是因为玻璃非超白玻,放心,不是选灯偏色哦~)


到此,我想,您不会再觉得是“创意VS技术”了吧?应该是“创意&技术”!


创意和技术应该相互尊重

创意不要给太多制约限制

技术也不要过多胡乱涂抹


最后,以下20个字送给照明技术专业人员,具备以下能力,才能完美配合设计师的创意并实施之:


读懂建筑


熟悉材质


精通产品


熟悉控制


清楚安装


【版权信息】本文系照明微课堂原创文章,转载请严格按照如下格式,违必追责:

作者:徐庆辉

来源:照明微课堂(微信ID:eLi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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