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来源:中新网)


(以下表格来源:http://www.gov.cn/)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部门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
20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取消





下面看一下来自知乎网友晓涵深处的解读,我觉得靠谱:


1、简政放权。简政放权,国务院不管一注的审批了,但不是取消一注的考试,考试还是要考。

2、挂靠没戏。非专业人士就不要搞了,不是本行的没戏了,考了也用不着了。

3、打破壁垒。具体表现可能会体现在取消文凭限制,让资历较深但文凭不高的从业人员能获得执业资格。考试难度降低,增加执业人员。


4、终身责任制,职业责任险将会买得更加红火。

5、至于证书值不值钱,这种观念要改变。本科文凭值不值钱,硕士文凭值不值钱,归根结底,值钱的是人,不是纸。

6、市场主导一切。即便是现在,依然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市场机制为辅的模式。政府对建筑业干预很大,从这个角度讲,门槛确实挺高,催生许多挂靠的乱象。尤其是行业保护,国企背景的公司抗拒市场化,限制了合理竞争。

7、联系到这一系列自上而下的政策,如果真能迫使政府降低对建筑业的干预。我觉得,建筑业将会被互联网长驱直入,如金融业一般,迎来巨大变革。


想更深入的理解该决定,可以读以下内容,出自2014年10月13日住建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简报


坚持执业制度 完善管理方式


一、必须坚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


(一)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国际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建筑师、工程师等职业规定,其中多数实施以执业准入控制为特征的行政许可类资格,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南非、台湾等。


(二)法律体系基本完善

我国的《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等明确规定了从事建筑行业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的执业资格制度;《注册建筑师条例》作为单项法规,在法律层面上对注册建筑师的地位、作用予以了明确。


(三)行业管理迫切需要

今年8月我部下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为提高质量责任意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强化工程建设终身责任落实,界定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对执业注册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后,执业制度在行业管理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四)有利于我国建设行业融入国际市场

随着我国加入WTO,融入经济全球化,工程建设领域国际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内企业走出国门,迫切需要一个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制度平台。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并与国际开展互认工作,可以为我国技术人员走出国门提供有力保障,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铺平道路。


二、积极转变执业资格注册的审批方式


坚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并不是要固守陈规,而是要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转变和完善执业资格注册审批管理方式。执业资格注册审批是执业制度实施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转变和完善审批方式,就是把原由部行使的注册审批权授权给有关公共组织(如全国管理委员会),把政府从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做好宏观政策制订以及对执业制度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被授权的全国管理委员会应代表公众利益,保持客观公正,行使对执业资格的具体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版权信息】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照明微课堂编辑整理,感谢知乎网友晓涵深处的解读,转载请注明。

----------------------